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江阴市、宜兴市、新区及江阴高新区辖区内企业由江阴市、宜兴市、新区和江阴高新区组织申报);张小姐: 2、凡2008年经江苏省**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且2011年通过复审的**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4年其**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采取常年受理、集中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市科技局分三批受理各区科技局报送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17日、5月16日、7月16日,企业向所在辖区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科技局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十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材料以及参与本企业认定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单独提供,不与企业申报材料合订;如中介机构本年度参与了多家申报企业的审计,相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