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 1、为确保高企申报材料中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今年,省**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启用了“**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实现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等功能。企业首先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进入“**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科技部门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明细等相关数据,经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后,通过网络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2、企业通过“**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进行知识产权有效性校验后,再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登录“**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选择无锡市科技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2008年认定的**企业,如注册信息无变化,*重新注册)。市科技局负责对其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予以受理通过。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下载“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按认定管理系统要求填写《**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市科技局。只有通过“**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校验的近3年内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填入“**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确保企业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的数据与其在“**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上填写的数据完全一致。市科技局负责对企业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通过网络提交到省科技厅。 (三)提交纸质材料 企业通过“**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并打印《**企业认定申请书》,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1。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属辖区科技局。 (四)各区汇总 1、今年将通过“**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实现按企业所在地区和申报批次自动生成《审计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附件6)、《申报企业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附件7)和《上报**企业汇总表》(附件8)的功能。各区科技局要指导企业登录“**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工作,确保每家推荐上报的企业均通过该系统提交了准确、有效的辅助材料,且与“**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纸质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完全一致。市科技局负责对企业在“**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填写的数据进行审核,按批次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导出《审计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申报企业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和《上报**企业汇总表》。 2、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市税务部门对各区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核。市科技局主要对申报材料、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市税务部门主要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偷、骗税等涉税问题出具意见,市财政部门主要对中介机构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并在《上报**企业汇总表》中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同时,市科技局在“**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中将正式推荐上报的企业通过网络提交到省科技厅。 (五)材料报送 各区科技局需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前,将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计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申报企业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上报**企业汇总表》(含电子文档,并确保表中企业名称与申报系统、企业公章一致)及中介机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分类汇总装订成册(不放入企业申报材料),连同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